加快项目建设 优化农村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

由:admin 发布于:2023-12-27 分类:结婚百科 阅读:353 评论:0

  10月8日,贵德县召开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例会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永灵主持,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晓军同志在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省乡村振兴局局长李青川在全省有效衔接推进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视频会议上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审议了《贵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变更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听取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情况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了人居环境村庄垃圾整治工作、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项目推进的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认识,持续发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联系基层,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工作的共识切实转化为推动建设工作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压实“干群同心、与党同频”的优良作风。二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各乡镇、各部门要在理清各乡镇、乡村发展优势、短板弱项的基础上,切实扛起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担当,加快项目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更加有序有力推进。三要强化沟通,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与各乡镇、部门的衔接配合力度,坚决杜绝“畏手畏脚,推诿扯皮”。同时,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困难,按要求完成相应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以查促效,强化监督管理。县委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乡村振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培育典型,激发干群活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原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整治机制、创新激励办法、完善村规民约,直面工作中的存在难点、痛点、堵点,形成“上行下效,全民共建”的良好风气。三是固本夯基,巩固脱贫成果。严格按照“四不摘”“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工作要求,落实、完善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消除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动态清零。四是突出特色,项目培优选绝。结合“四地”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立足于各乡镇、各村实际开展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认准路干、铆足劲拼,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产业和项目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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